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条件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称号的专任教师、其他近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已退休教师不在参评范围)。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3831日)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近三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2)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3)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国家级和市级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国家级和市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教师优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二)申报和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在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推荐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择优推荐。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教师参加校级评审推荐。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三)材料提交

教学名师奖推荐纸质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5份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套、《汇总表》(加盖公章)1份,纸质版推荐材料(加盖学院党委公章)装入一个档案袋,袋正面贴《推荐表》封面,背面贴支撑材料明细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中心211室);《推荐表》电子版需通过申报者本人的网络教学研究管理平台(网址:http://tiangongjxyj.chaoxing.com/)账号提交。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9-12至2023-09-2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