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市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课程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做好第三批国家级、市级一流本科课程相关工作,现启动我校第三批国家级、市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课程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范围为列入现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高校本科课程,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国家一流课程培育课程类型为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五类。市级一流课程培育课程类型为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四类。
(一)线上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慕课,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慕课品牌。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三)线下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四)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 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课程。
(五)社会实践课程。主要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社会实践类课程(但不含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原则上应为市级一流本科课程,同时鼓励有重大突破的非市级一流课程申报。
2.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要求。
3.截至2023年7月,申报国家级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申报市级课程至少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门课程根据开设实际情况,只能从“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等申报信息须与学校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一致。
4.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的正式聘用教师,原则上应为专任教师,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5.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其中有相关选用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三、不得申报的情形
一、已获国家级、市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不得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同级别其他类型一流课程。
二、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和意识形态问题的不得申报。
三、学院应做好推荐课程的政治审查,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所有拟申报2023年国家级、市级一流课程的课程均需要按照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申报书中附件部分需自建网站,上传至网上,并在申报书相应位置填写相关网址,方便专家评阅使用。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23:00,拟申报课程必须由课程负责人使用本人账号在网络教学研究管理平台(网址:http://tiangongjxyj.chaoxing.com/)提交(国家级、市级一流课程培育课程需在两个申报条目下提交,注意不要混淆级别),过期不提交视为放弃, 10月8日中午12:00前各教学单位需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行政中心216室)。
五、其他
1.所有拟申报2023年国家级、市级一流课程的课程均需要参与此次培育课程的申报工作,不参与此次培育课程申报者视为放弃第三批国家级、市级一流课程申报。
2.鼓励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高水平课程申报培育课程。
3.混合类课程线上部分原则上使用被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的优质线上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4.鼓励依托“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参与申报。
5.第三批国家级、市级课程申报程序和材料若较前两次一流课程申报出现重大变化,教务处将及时进行调整通知。
联系人:郭晶;联系电话:83955269.
附件:1.国家级一流课程培育课程申报书
2.市级一流课程培育课程申报书
3.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