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教学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和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328号)精神,启动2019年度获批的国家级和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获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包括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2019年获批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但后期评上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不在此次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对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及各专业申报信息采集表,聚焦专业自2019年获批以来的增量建设,逐一核查建设目标任务完成、相关措施落实、取得标志性成果、质量文化建设、存在问题、对策与建议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各学院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一流专业建设内涵要求,梳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以来的建设情况,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自查工作:

1.专业整体建设水平及主要优势特色;

2.专业建设目标与成效;

3.新增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4.质量文化建设方面;

5.专业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6.下一步建设规划。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进行评估检查,合格后上报市教委,市教委将对中期检查不合格专业,实施“预警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通过纵向横向对比,展示专业建设取得的成绩,总结凝练优势特色,理清下一步建设思路,持续提高专业建设质量,打造一批示范性高水平本科专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各教学单位于20231120日(周一)前将加盖公章后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到行政中心216,电子版材料上传到教学管理研究平台(http://tiangongjxyj.chaoxing.com/),上传材料命名规则为:教学单位名称-专业名称。

联系人:郭晶;联系方式:83955269

 

附件:天津市普通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报告

 2023119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1-08至2023-11-2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新专业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