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及以前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津工大[2016]123号)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12月31日前已到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未结题的各类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特别提示:此次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相关经费支持等予以收回。敬请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确保所属单位相关人员知悉。
二、结题验收工作程序及要求
1.项目组报送结题材料
2021年12月31日前未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请书》及《任务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结合项目组研究情况,组织项目组成员填写《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书》(以下简称《结题验收书》,见附件1)并撰写项目研究报告,将《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和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三份及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共享平台、论文、教材、实施方案、获奖、调查报告、问卷分析等)、实际应用效果的支撑和佐证材料交所属部门。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天津工业大学教学研究平台(http://tiangongjxyj.chaoxing.com/)上传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电子版材料。
2.部门组织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委员会(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验收委员会(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以上的单数,项目组成员不得担任本项目验收委员会专家。验收评审会结束后,专家组组长需在《结题验收书》中“验收委员会意见”一栏,填写对项目研究内容、取得的成果、推广应用效果等方面的简要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并说明是否同意结题。
各部门请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2021年12月31日前未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三份和项目研究成果、实际应用效果的佐证材料以及《天津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行政中心216室),并登录天津工业大学教学研究平台(http://tiangongjxyj.chaoxing.com/)填写审核意见。
3.学校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部门上报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公布审核结果。
三、未尽事宜可向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咨询,联系电话:83955269。
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书
2.天津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