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提交《新工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新工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的通知
各理工科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深化普通高校新工科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附件1)和《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校扩面推进新工科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2)相关工作要求,现做以下安排:
1.所有工科专业要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定位,依据《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新工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附件3),同时参照《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新工科人才培养方案。全部工科专业2024 级大一本科新生实施新工科人才培养方案,其他年级本科生的课程、实践教学、毕业设计等环节按照新工科教育要求升级。
2.各理工科学院要在每个工科专业类中至少确定一个专业为新工科重点建设专业,填报《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新工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并于4月23日前将《新工科重点建设专业统计表》(附件5)加盖公章的PDF版发至陈文洋网络办公邮箱。
3.各理工科学院于5月15日前将新工科重点建设专业《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新工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附件3)和《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新工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的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交到行政中心212室,word版提交至教学研究管理平台(网址:http://tiangongjxyj.chaoxing.com/)并审核通过。
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综合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文洋,联系电话:83955038。
附件:1.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深化普通高校新工科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2.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校扩面推进新工科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3.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新工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
4.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新工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5.新工科重点建设专业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