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津工大党〔2024〕2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现对2022-2023年度校级各类规划教材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2年和2023年校级各类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建设期满且已完成的项目(详见附件1-4)。
2.首批天津市级普通高校精品教材建设项目推荐项目名单(详见附件5)。
3.2022-2023年内编写的教材和2022年之前编写在2022年之后出版的教材(以与出版社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因各类原因虽未参加校级立项但已完成编写的教材。
4.特别提示:对于已到期的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如未能如期完成验收,将作撤项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请提前提出申请。
自2022年起,我校教材实行项目制管理,未经立项审核和结题验收的教材,在申报各类业绩奖励、推优评选、职称评定等环节中,原则上将不予认定。请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务必确保所属单位相关人员充分知悉此事项。
二、结题验收工作程序及要求
1.报送结题相关材料明细(见附件6)。
2.部门组织结题评审:所属部门需组建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评审委员会应由相关领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以上的单数,且至少包括一名校外评委。项目组成员不得担任本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
评审结束后,专家组组长需在《天津工业大学教材出版审核表》(见附件7)中填写评审意见,包括对项目研究内容、成果、推广应用效果的评价,指出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给出是否同意结题的结论。
3.各部门请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00之前,将附件中的对应材料和《天津工业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0)纸质材料,本科生报送至教材科(第一公共教学楼镜缘道A座入口);研究生报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型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并分别登陆相应网站填写审核意见。
4.学校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部门上报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公布评审结果。结题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结题评审后的1年内正式出版教材,并向教务处报送一本教材样书存档。
三、未尽事宜咨询方式:
本科生:教材科 联系电话:83956870。
研究生:研究生院专业型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8395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