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构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教树体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我市《关于送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的若干举指》,切实培育打造精品教材、提升教材管理质效,为我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推动教育强校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市教委《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天津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项建设一批充分体现“新四科”建设,教学改革和科研成果的精品新形态教材,不断提高新时期我校教材建设质量和教学工作质量,为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范围(新编和修订)涵盖我校所有学科门类的各类规划教材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与“新四科”建设、新形态教材建设,产教融合、课程思政等紧密结合的教材项目。
2.学校教材工作坚持“凡编必审”原则,教材编写采用项目制管理方式。所有自2022年起新编或修订教材均需申报“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未通过立项的教材需重新评估,获得立项后方可编写。申报的教材需为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所对应的教材,未经学校批准编写和出版的教材,学校不予认可。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并公布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三、申报条件
1.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相关学科专业的前沿进展和创新成果,体现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导向,体现社会对相关学科领域的人才需求。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政策要求,内容科学、准确、先进;应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文字表述清晰,篇幅合理,难度适中;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和课程教学实际标准和需要。应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能够体现我校教学特色和优势。
3.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有效拓展教材功能和表现形态,媒体资源丰富。在内容和形式设计上应具有良好的交互性,方便学生课堂学习和自学,并能够有效服务于数字教学、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
4.申报团队或个人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保证教材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5.编者要求。申报教材建设项目,其主编(第一编者)为我校在职正式教师(不含返聘或外聘教师),原则上拥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未来两年内(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没有退休、调离所在学校或出国(境)一年以上等可预见的人事安排。主编(第一编者)应长期从事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材编写经验,政治立场坚定,学风严谨,遵纪守法,无师德师风问题。
6.如申报建设的新工科领域新形态教材,应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导向,每种申报的新工科领域新形态教材,至少有1家相关领域企业或科研院所的1位实务专家合作参编。
7.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的,无论是否使用同一书号,均应作为一个项目申报。单独出版的用于教学辅助的视频、录音等电子产品不能作为申报对象。
四、拟申报的教材,应符合以下教材形式
1.数字导向。拟申报的教材,应具备“纸质版教材+数字资源’的形式,或者是依托计算机存储介质和互联网的数字教材。教材应运用数字媒体资源和互联网,充分展示教材内容,辅助学生的学习过程。
2.人书交互。拟申报的教材,其本身和相关数字资源能够体现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实现学习过程中的师生间、学生间、人机间的信息交互,提供沉浸式的、互动性强的学习体验。
3.动态开放。拟申报的教材,应当是活页式或开放性的,其知识内容、习题和辅助学习资料,特别是相关数字资源内容,能够根据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实现动态更新发展。
4.纸质版教材。拟申报的教材,以“知识传递”为核心,强调系统性、权威性和阅读体验的稳定性。
五、其他要求
依法依规完成编写和出版。申报建设教材要遵守国家出版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涵盖法定标识、内容规范、版本管理、版权声明及特殊教材专项标注。如为新形态教材,以及其所附带的数字资源,应当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高等学校教材编写工作的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编修、审核与管理,并依据出版规范完成出版。数字资源应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六、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具体要求详见:
1.本科生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及要求(附件1)
2.研究生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及要求(附件2)
七、注意事项
1.申报者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者需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所有编写和修订教材均需参加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未经学校批准编写和出版的教材,学校不予认可。
3.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教务处教材科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组织建设、摸底统计、审核、推荐等工作。要对本单位现有各类教材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做到分类清晰、底数明确,做好重点优秀教材推荐,鼓励优秀课程开展教材建设工作。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以2年为周期,自立项之日起,2个自然年内,编者应完成教材建设,教材编写完成后主编所在学院完成出版审核。审核通过后一年内完成出版社正式出版,并投入教学使用。如未能完成教材编写,延期或放弃的教材项目需主编提出申请学院审批。如无故未完成的项目,将自动视为放弃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