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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报
发布者:郭晶  发布日期:2025-11-08 查看:61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天津市高等学校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5〕3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按照《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坚持“系统研究、分类整合、强化特色、改革创新”的原则,研究需紧密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开展,选题范围参照《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申报书中必须注明选题依据(即指南中的选题代码),且仅限一项。按照市教委要求,此次学校会推荐1-2项理解当代中国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鼓励高校联合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或其他学校共同申报,支持围绕教育教学开展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方面的改革探索,支持多个高校相近学科专业开展校际联合实施的教学改革探索。多单位合作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项目申报及管理,填报市级教改项目申报书时,在“项目组织形式”一栏选择“联合”,市级评审中将单列评审。
2.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原则上只限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由学校根据各部门申报情况,结合研究基础和学校教学改革总体规划,整合研究资源,统一筹划申报。
3.此次校内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每个教学单位限报2项,其他每个部门限报1项,专任教师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教学单位可增加1个名额,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教学单位可再增加1个名额。各单位要做好项目的初评和推荐相关工作,超项不予受理。学校将依据市教委后续下发的申报限额,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要具有高级技术职务。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长期从事本科一线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学研究基础和改革实践经验,热爱教育事业。
(二)项目负责人应有能力、有精力在项目执行期内直接承担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凡已明确在项目执行期内有半年以上出国、出差任务者不得申报,以确保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应在58岁以下。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教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
(四)教改项目负责人需为我校在编人员,按照项目负责人人事关系所在部门进行申报。凡是涉及其他高校或单位合作的项目,需提交参与人所在高校或单位同意合作的函件。
三、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应依照项目指南遴选研究课题,组成研究团队,认真填写《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学校将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及我校的申报情况,结合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报送天津市教委。
(二)申报教师需于2025年11月6日(周四)前登录教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tiangongjxyj.chaoxing.com/)进行申报,项目所在部门需于2025年11月6日(周四)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gjyj@tiangong.edu.cn,过期将视为放弃申报,纸质版材料报送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晶
联系电话:15822722029,83955269
附件:1. 202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指南
2.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一般)
3.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29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10-31至2025-11-0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