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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5年度“人工智能赋能劳动教育” 专项课题申报
发布者:科研平台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11-24 查看:496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 教务处:关于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5年度“人工智能赋能劳动教育” 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
|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以及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天津市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span="">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探索智能时代劳动教育的新理念、新模式与新路径,以科技创新赋能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人工智能赋能劳动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以课题为引领,以研究促改革,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促进劳动教育理论创新、课程重构、实践变革与评价转型中的关键作用,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学生的综合劳动素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时代新人。 二、立项原则 本年度专项课题立项将紧密围绕“人工智能赋能劳动教育”这一核心主题,重点关注AI技术在劳动教育课程开发、教学实施、实践场景构建、素养评价、师资发展及伦理安全等方面的创新性、前瞻性及实践性研究。鼓励开展跨学科、跨学段、跨领域的协同攻关,产出一批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示范性成果。 三、申报范围与申报数量 我校推荐名额为4项,包含重点课题1项。各教学单位限报2项,学校将择优推荐。 四、项目类别 本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题目须参照《重点课题指南》(附件 1)所列研究方向。一般课题题目可参考课题指南,亦可自行确定选题。 五、申报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改革实践经验,热爱教育事业。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课题负责人作为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专项研究课题,包括主持或参与其他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其他课题合计不超过 2 项;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 2项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 3.凡已获得其他同级及以上机构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4.已立项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其他年度课题或委托课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本年度专项研究课题。 六、其他事项 1.课题项目原则上2年内完成。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将在课题执行期满前发布集中结题通知。若课题进展顺利,提前完成成果要求,课题负责人可提前联系中心提交结题鉴定材料,申请结题鉴定。 2.主要成果形式。课题结题成果必须包括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其中重点课题须为核心论文;以及至少 1 项以下成果形式:人才培养方案、体系与机制、教学建设方案、课程教学资源、质量建设标准、评测评价系统、数字化信息平台、专著、论文、教材、其他。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本课题不提供研究经费。 七、申报要求 拟申报教师请于2025年11月14日前登录教学研究管理平台(网址:http://tiangongjxyj.chaoxing.com/)提交申报书(附件2),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得超过2个。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汇总表(附件3)扫描版发送至邮箱gjyj@tiangong.edu.cn,过期视为放弃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联系人:郭晶 联系电话:83955269
附件:1.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5年度专项课题重点课题指南 2.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5年度专项课题申报书 3.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5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5日 |
材料提交时间:
2025-11-06至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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