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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郭晶    发布日期:2023-05-06    查看:12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以及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天津市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span="">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切实推动天津市劳动教育的教学研究水平提升,经研究,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拟组织劳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以课题为引领,以研究促改革,推动新时代劳动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创新,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学生的综合劳动素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时代新人。

二、立项原则

以《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点课题指南》(附件1)为参考,紧密围绕天津市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重要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展立项工作。重点关注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构建、课程设计与教学实施、教学模式创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劳动教育评价体系构建、劳动教育数字化建设、劳动教育教学团队建设、劳动教育示范校建设等议题。选择具有基础性、引领性、前瞻性和推广价值的教研项目。鼓励开展系列化、系统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

三、申报范围与申报数量

我校推荐名额为2个,各教学单位限报2项,学校将择优推荐。

四、项目类别

本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题目原则上以《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点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为准。一般课题需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行确定选题。

五、申报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一)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学研究基础和改革实践经验,热爱教育事业。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

二)课题负责人作为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劳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包括主持或参与其他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学研究课题合计不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项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三)凡已获得其他同级及以上机构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六、申报要求

拟申报教师请于2023515日前登录教学研究管理平台(网址:http://tiangongjxyj.chaoxing.com/)进行提交申报书(附件2),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得超过2个。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汇总表(附件3)。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咨询。

 

联系人:陈怡如;联系电话:83955269

 

附件:1.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点课题指南

2.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5-06至2023-05-1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其他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