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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教学名师申报
发布者:任昆  发布日期:2019-11-27 查看:33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二、评选条件
㈠ 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治学严谨,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㈡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两年累计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程不少于200学时,讲授专业课程不少于150学时。
㈢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思想先进,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突出,近两年学生、专家评教结果优秀。
㈣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及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至少应具备以下十一项条件中的四项:
⒈主持完成局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类研究课题。
⒉作为主要完成人(前六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局级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⒊国家级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前六位),或市级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前三位),或局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⒋国家级特色专业主要成员(前六位),或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主要成员(前六位),或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品牌专业、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主要成员(前三位)。
⒌国家级精品课程组主要成员(前六位),或市级精品课程组主要成员(前三位),或局级优秀课程负责人。
⒍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两篇。
⒎主编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且承担10万字以上的工作量。
⒏所负责的实验室被评为局级及以上优秀实验室,或作为负责人在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中获奖。
⒐指导的学生在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特、一、二、三等奖。
⒑指导学生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⒒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获局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
㈤ 在科学研究方面成果突出,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本科教学工作中,成效显著。
㈥ 在教学团队建设和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材料提交时间:
2019-11-27至2019-12-13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教学名师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