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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晶  发布日期:2021-10-06 查看:10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国家级、市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关于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奖是指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对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奖项设置
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一等奖奖励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达到天津市先进水平、校内领先水平的成果。
二等奖奖励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具有一定创新性,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达到校内先进水平的成果。
三等奖奖励达到校内较高水平,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
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近年来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果,获国家级、市级或者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项目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可优先获奖。
天津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可直接推荐参评校级教学成果奖,不占用学院名额,但须参加学院推荐排序。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显著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校内跨部门、学院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部门、学院组织联合申报;鼓励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申报,但我校须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情况见《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五、申报材料
申报教学成果需提交以下材料:
㈠《天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二)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6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二本或二套)。
(二)与上述纸介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三)相关佐证材料1套(如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教材、学生专利证书、学生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A4纸单独装订成册,封面为佐证材料明细;如还需提供光盘,光盘须用盒包装,并在光盘盒正面贴好所制成果的标示,包括该成果的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如还需在网站展示,网站应在《申报书》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四)《申报书》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必须登录天津工业大学教学研究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六、申报时间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
(二)成果申请人需将成果申报材料送交所在部门,1项成果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各部门根据申报成果要求审核成果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同时确定本部门申报成果的推荐顺序,汇总本部门申报材料,并按推荐顺序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三),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成果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行政中心216室,电话:83955269),与本部门申报材料(不包括相关佐证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gjyj@tiangong.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成果评审
学校成立由有关领导与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各部门推荐的成果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项数及获奖等级,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公布评审结果。获批2019、2021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最高等级奖项的项目直接认定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2.天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天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事宜的说明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10-06至2021-11-0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