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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晶    发布日期:2023-01-16    查看:25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3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按照《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坚持系统研究、分类整合、强化特色、改革创新的原则,以《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为依据,紧密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开展立项工作。鼓励校际之间和校内学科专业之间开展共性课题研究。

2.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原则上只限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由学校根据各部门申报情况,结合研究基础和学校教学改革总体规划,整合研究资源,统一筹划申报。

3.此次校内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每个教学单位限报2项,其他每个部门限报1项,专任教师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教学单位可增加1个名额,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教学单位可再增加1个名额。各单位要做好项目的初评和推荐相关工作,超项不予受理。学校将依据市教委后续下发的申报限额,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要具有高级技术职务。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长期从事本科一线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学研究基础和改革实践经验,热爱教育事业。

(二)项目负责人应有能力、有精力在项目执行期内直接承担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凡已明确在项目执行期内有半年以上出国、出差任务者不得申报,以确保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应在58岁以下,且确保能在退休前完成研究工作。

(三)每位申报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教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有市级在研教改项目的,不得申报(2020年立项项目预计可正常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此次可以参与申报,如若最终结项没有通过,则失去申报资格)。凡已获得其他与市教委同级及以上机构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教改项目负责人需为我校在编人员,按照项目负责人人事关系所在部门进行申报。凡是涉及其他高校或单位合作的项目,需提交参与人所在高校或单位同意合作的函件。

三、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应依照项目指南遴选研究课题,组成研究团队,认真填写《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学校将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及我校的申报情况,结合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报送天津市教委。

(二)申报教师需于2023223日(周四)前登录教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tiangongjxyj.chaoxing.com/)进行申报,项目所在部门需于2023224日(周五)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excel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gjyj@tiangong.edu.cn,过期将视为放弃申报,纸质版材料报送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主要成果形式及标志性成果。项目的主要成果形式为:综合研究报告(含人才培养方案、体系与机制、教学建设方案、质量建设标准、评测评价系统、共享平台等内容形式)、专著、论文、教材、其它。项目的标志性成果体现为: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被长期采纳或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取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成果或称号。

 

联系人:郭晶,联系电话:1582272202983955269

 

附件:1.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指南

2.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3.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16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1-16至2023-02-23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教改项目申报